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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怎麼想也想不到自己竟然是有些狼狽的離開待了四年多的公司。

不過吃頓飯而已(聳肩)"她"的小題大作還真是讓人無言。

 

9/17是正式的離職日,在之前已經先送了假單,所以扣掉四天的特休最後一天上班日為9/13

 四年多了,和同事們間的情誼自在不在話下,和廠商客戶之間的關係也不差,所以離別飯局幾場也排定了,卻沒料到最後的三場飯局最後我只能無奈地取消。

 

9/8是和同term的飯局,故名為迎新送舊,猶記六月份時我還是新的那個呢,這次成為舊的了,只能說這工作真是這公司的終結站,接一個掛一個,不能免俗的,我自幼嬌生慣養(大笑),當然也不可能容忍得了那說風是風說雨是雨反反覆覆如同夏季台北的下午氣候一般的脾氣。

 話說連這麼嬌生慣養的我都能容忍她四年多了,我想,我早就被歸為刻苦耐操型的人了吧(汗)

 大夥吃吃喝喝有感謝,有仇恨(笑),有仇報仇,有恩倒沒報到恩一切統歸於金黃色泡沬裡。

 談笑中,第一通電話響起,大夥依舊嘻嘻哈哈沒發覺暴風已離我們不遠處。第二通第三通陸續響起時,彼此對看著,出事了,某人這麼急切地狂call回去肯定不好受。

 果真,在電話中,她氣憤地說"為什麼要請吃飯?""這不是你們應該做的"未了,還附上兩個字,x的。

 

是說,我們連吃頓飯也不行嗎?

大夥同事那麼久,竟然連幫我餞個別也要糟罵?對於她的無理取鬧我們也只能相對無言。

而且這頓飯還是副總出錢的。


回到辦公室後不久,座機響起,心裡頭已有不好的預感,該來的總會來,就看如何面對。

"你做到那一天?""9/13""那你今天下午把交接報告給我,明天就開始休息吧。"只能回應"嗯"腦袋已一片空白,掛掉電話。

 沒有道別,沒有感謝,冷冷的幾句話,深深傷了我。

 我想,在這公司待了四年多,資深員工排名第三,工作上得到的評價一直還算不錯,美其名是要我休息,實質卻是fire,工作那麼多年,第一次被羞辱了。

 

後來,從別同事得到了許多她的解釋。

她當天中午追貨追的半死,沒吃飯,我們卻快快樂樂在聚餐。

那,我們只不過遲了十分鐘進公司,以往加班曾加到九點多,那那時間我有跟你計較嗎?

只是吃頓飯,搞成這樣,到底錯在誰呢?

 

當天下午,另兩個同事也一併提離職,趁勢而起,一人成功。

在那,每個人都只想逃離啊!不過此現象只在於那term而已。六個人將陸續在九月,十月結束在這公司的日子。

 

之後,也陸陸續續地再聽到她的辯解。

她說她後悔了。

可惜,這世上沒有後悔藥可吃。

閃電離職實在不是我願意的,我原先想快快樂樂收拾行李走出大門的,但當天離開卻是匆忙,因為在559分我仍在接另一個老闆的電話。

 

這算什麼?

 

雖然她叫我當天走,但我不會怪另一個不知情的老闆,依然把我所知的告訴他,最後謝謝他這幾年的照顧,因為殺人的不是他,我沒必要對他惡言相向,但事實上,我也不會對"她"惡言相向。

畢竟同事一場,雖然最後她對我如此,但,一直以來我一直抱著不要撕破臉的心態來看待我的去留,所以從七月底留到了九月,先撕破臉的是她不是我。

我知道後來她真的有在後悔,一個一個的走,甚至據說在開會時還淚灑當場,但,我對她沒有任何同情心。

甚至後來中秋時,她要送月餅給我我也婉轉的拒絕了。

 

在你殺了人之後怎麼可能期待會被原諒呢?人心不是鐵作的,更何況人都有自尊。

我沒那麼偉大。

因為在離職的隔天,接到老闆的電話,要我再隔天回去公司弄庫存。

這又算什麼?

把人趕走又叫人回去?

很抱歉,如果今天我做到期滿,我不會拒絕回去幫忙,但現在,那天我踏出那扇門時就心裡在說:

"我絕不會再踏入這裡"

是你先對我無情的。

只是同事們再問我事情時我還是會隨時待命,為的是我們的友情,而不是那公司。

 

做什麼事都要考慮到後果,只憑一時情緒做事就會有許多後遺症產生,我相信這件事也讓她得到了一些思考,這對留下來的員工是好的。

只是,能維持多久呢?

 

不過,在那也不是沒收獲的,我得到了一群很好的同事(豎大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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